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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故概述
年1月27日18时许,杜某权(男,46岁,持C1D证)酒后驾驶浙C80**0小型轿车沿G国道(沪聂线)由恩施往利川方向行驶,行驶至G国道(沪聂线)KM+M路段时,将路边3名行人撞倒在地,致使1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杜某权驾车逃离现场,随后向恩施市公安局屯堡派出所投案。民警经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杜某权涉嫌醉驾违法行为。
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G国道(沪聂线)KM+M路段,道路呈东西走向,往东可至恩施城区方向,往北可至利川方向,道路全宽7.6M,坡度为1度,双向两车道,沥青路面,路面平整湿滑,道路中间为虚黄线。
车辆及驾驶人基本信息:浙C80**0号车系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机动车所有人:杜某权,登记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验有效期止年10月31日,保险过期。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该车辆近三年共有交通违法1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机动车驾驶人杜某权,持C1D证,初次领证日期:年1月15日。杜某权近三年共有交通违法4条:其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1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次;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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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故教训
机动车驾驶人杜某权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文章来源:平安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