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到利川市检察院,指导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将利川市检察院作为该专项活动在恩施州检察机关的试点。
据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拟于年5月至年12月进行,该院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切实维护食品药品领域公共安全利益。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办理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的食品药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