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锦绣利川”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利川市交警大队组织专班警力开展城区“最严”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再掀城区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高潮。
针对近期利川城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电动助力车非法载客、乱停乱放、占道行驶、争道抢行、无视交通信号、随意穿插、加塞等交通违法“乱象”抬头趋势,利川市交警大队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勇于“亮剑”,重拳整治流窜在城区的违法电动车。
在整治过程中,利川市交警大队路面执勤民警对城区道路进行先期仔细摸排,确定了整治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确保做到有的放矢。根据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这一电动车出没的重点时段,查缉民警布好“口袋阵”,采取多点出击和集中合围相结合的手段进行严厉整治。
为确保城区道路更加畅通安全,民警将城区南环大道、龙船大道、清江大道、腾龙大道等多处“窗口”路段实行“严管街”,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闯禁行。对进入“禁行”区域的电动三(四)轮车见一个查一个。对查获的电动车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坚决给予拘留。
针对残疾人驾驶的代步车,利川交警也彰显柔情执法一面。
为最大限度保障城区残疾人安全出行,经市残联(残联协会),市运管所,市交警大队研究决定,对城区残疾人符合条件的代步车统一着装,统一悬挂标牌标识。市残联负责对申请残疾人代步车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批,务必保证每一台车,每一名车主都符合《利川市残疾人代步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
同时为加强残疾人代步车交通安全管理,交警、运管与市残联签订《残疾人代步车交通安全责任状》。要求残疾人代步车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牌,车辆上路必须持本人残疾证,不得私自出售、转借、出租及挪用号牌;车主必须保障车辆状况良好,刹车、灯光等设施完善;残疾人代步车不得参与载人、载货的营运活动,违者依法严处。
为掀起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氛围,利川市交警大队在整治过程中,民警一面抓查处,一面强宣传。现场宣传不戴头盔、违法载客、随意穿插等交通违法带来的危害性,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据悉,专项行动首日,利川交警共查扣违法电动三(四)轮车8台,行拘无证驾驶1人,教育电动车驾驶人50余人。
下一步,利川市交警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加强城区电动车日常监管。同时也呼请城区电动三(四)轮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否则,交警对你绝不手软,风里,雨里都等着你!
来源:利川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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