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地名储备库征集活动公告
为提升我市地名文化品位,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弘扬新时代地名文化特色和挖掘地名文化内涵,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我市范围内的居民小区、道路街巷、桥梁、公园等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地名范围
对新建居民小区、道路街巷、桥梁、公园等分类进行地名征集,用于将来拟命名、更名作备用地名。
二、地名命名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的命名的规定;
2.着重体现利川市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本地特色和社会特征;
3.地名用词规范,含义健康,体现民族特色与文化内涵;
4.不得以人名命名,无生僻字、歧义字;
5.不得与城区内已命名的地名重名,并避免同音;
6.不得使用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怪异难懂的“怪”地名。如:“中央、国际、日内瓦、威尼斯、皇、帝、御”等等;
7.命名建议应说明命名地名的来历含义,其文化依据、文化元素应准确、详实,为公众认同。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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