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您好!郑法官呀,给您说一声,我的工钱到账了,谢谢您!”12月30日上午,随着该起电话的结束,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年,张某在A汽修厂从事汽车修理工作,自年6月开始,A汽修厂以未收回欠债为由,拒不支付张某工资。张某与A汽修厂交涉无果后,曾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解决问题,但A汽修厂一直找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无奈之下,张某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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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了尽快帮张某拿到工资,及时联系A汽修厂对其负责人释法明理,告知其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A汽修厂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惭愧,与张某约定在年12月30日前支付所欠工资。
12月30日上午,案件承办法官获悉A汽修厂已将所欠工资支付完毕。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
编辑/谭安辉审签/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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