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地理 » 法院新闻利川一村民滥伐林木被判刑
TUhjnbcbe - 2021/8/6 1:23:00

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罪案,判处被告人曾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依法追缴被告人曾某所得人民币元,上缴国库;没收柳杉原木件,由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处理。

基本案情:

年3月7日至3月12日,被告人曾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雇请工人将其小地名“大坡”山林中的林木砍伐株(其中翻蔸74株),销售后获款人民币元,现场查获原木件。经林业工程师现象检测,被砍伐的林木活立木蓄积22.立方米(其中翻蔸林木活立木蓄积7.立方米)。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曾某已主动退缴销售原木所获赃款元。

审理认为: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山林中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曾某处查获的柳杉原木属于赃物,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销售原木所获赃款元属于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至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至立方米或者幼树2至0株为起点。

法官提醒:

《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供稿:办公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法院新闻利川一村民滥伐林木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