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周玉珍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李晓平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王娅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徐飞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任命李兵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熊青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正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政喜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宏斌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文清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曼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焰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绮雯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莉荣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袁跃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汪骏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树群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循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傅剑清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建华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成军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免去蔡正和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俊平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江汉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有关副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年6月19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李丹芳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刘石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年6月19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黄江波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彭扬、熊战勋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随州经市委研究,杨明同志拟进一步使用。现予以公示:
杨明,男,汉族,湖北随县人,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年1月参加工作,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随州市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副处级),随州市监察局副局长,随州高新区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委员(正处级),现任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拟任随州市残联党组书记。
公示时间:年6月21日至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举报-;短信举报号码:18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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