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年质量强市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组织):
为稳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促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利川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印发利川市质量强市奖励办法的通知》(利质强委发〔〕4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年质量强市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符合奖励条件的各相关企业(组织)积极主动向业务主管部门申报,请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于年11月20日前向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申报。
二、申报对象
年度在标准化建设和质量品牌创建方面获得荣誉并符合《利川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印发利川市质量强市奖励办法的通知》(利质强委发〔〕4号)文件要求的企业或组织。
三、申报流程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或组织需填写《利川市质量强市建设奖励申请表》(见附件),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向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自主申报。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盖单位公章后,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统一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