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创建促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美好需要,利川市在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效,多措并举,力争在年将利川市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利川市启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经过4年的精心准备、不懈努力,年12月底该市通过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验收考核指标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方面,利川共计涉及考核指标32项,其中29项可以基本实现达标。年12月利川市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将力争在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多措并举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一是对照指标开展自查。经梳理利川市共计涉及考核指标为32项,其中3项未达标,分别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等3项指标不能稳定达标。对此,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创建办公室,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亲自抓、专班人员具体抓落实,强化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二是压实责任落实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各乡(镇、办)和市直相关部门,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动态监测,从工程质量、投资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评比,对任务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单位责成限期完成;对工作完成不够好,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创建工作完成得好的乡镇(办)和村,进行通报表彰。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充分调动责任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各相关单位设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扩大公民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