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中旬,恩施州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集中关押,其中利川、恩施、建始、巴东的未成年人犯关押在建始县看守所。7月4日,利川市法院少年审判庭赴建始法院开庭审理了第一案——被告人黄某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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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羁押和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5月,恩施州以上4县实行集中关押以来,恩施、利川、巴东三地的法院统一到建始县法院开庭。利川市法院在建始法院刑庭及法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第一案庭审顺利结束。
被告人黄某在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的细心教育和感化下,痛哭流涕,真诚悔罪,当庭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庭审达到预期效果,本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少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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