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川市法院对未及时移送的上诉案件开展清理督办,要求案件承办人书面说明未及时移送原因并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审查移送工作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上诉案件做到及时审查、及时移送、及时立案,利川市法院出台了上诉案件审查移送工作相关制度,规范了上诉材料的收取流程、上诉费用的缴纳标准,严格限定了移送时限,对未按规定移送上诉案件的,定期进行通报和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制度出台后,利川市法院迅速对前期上诉案件进行清理,发现个别上诉案件未及时移送,遂逐一通知相关案件承办人,要求其认真自查说明原因、限期移送上诉卷宗及相关材料,并责令相关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年以来,持续飙升的案件数量和相对有限的审判资源之间矛盾愈加突出,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利川市法院多措并举提高审判效率,集中优势力量应对案件增长:坚持内部挖潜,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优化内部审判流程;强化节点控制,进一步发挥审限预警督办作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大力探索案件“繁简分流”,通过优化送达方式、庭审、裁判文书等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供稿:审管办办公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