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利川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原恩施州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胜荣涉嫌受贿、行贿一案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积极落实庭前会议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日前,利川市检察院对原恩施州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胜荣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向利川市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由恩施州中级法院指定利川市法院管辖。利川市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因该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审判员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会上,审判员就本案相关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自恩施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利川市法院严格按照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改革试点范围内的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就有关事项征求控辩双方意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将庭前会议流程化、规范化,将管辖、回避、权利义务告知、确定出庭证人名单、证据出示方式、非法证据排除等纳入庭前会议,重点解决程序性问题,为庭审正常快速有效进行奠定良好基础。
据悉,该案将于3月17日上午在利川市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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