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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0 4:00:00
近日,高考时间刚刚确定,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引发热议。据悉,2月1日,陕西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组织高考作弊案作出终审判决,组织者、枪手、考生家长均获刑。2月19日,该判决对外公开。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考生户口迁往西藏多人参与高考作弊年,山东菏泽的两名中学生即将参加高考,两名母亲的同乡李某称,只要家长在西藏买房,并将户口迁往西藏,就能在西藏报名参加高考。为稳妥,她提出能找人替考,让学生上本科。两名学生的家长学历不高,一名是初中毕业,另一名仅有小学文化。其中一名学生家长给了李某70万元,60万元用于买房、迁移户口等事,另外10万元用于办理替考。经过一番操作之后,这两名学生果然转移了户口、办理了身份证,还拿到了在西藏参加高考的资格。随后,李某将替考一事委托给了李某帅办理。李某帅联系上了正在深圳读研究生的刘某。他让刘某参加替考,并承诺考上“一本”给4万元,“二本”给3万元。刘某同意后,又找来自己同学帮忙。最终,刘某及同学顺利完成替考。其中一名学生最终以分的成绩被西安一所大学录取,另一名学生的高考成绩仅有分,未被录取。家长、枪手、组织者均获刑看到这套方法有效,李某便想到了自己学习成绩较差的外甥,李某外甥将在山东菏泽参加年高考。在李某帅的帮助下,李某再次联系到了刘某,这次承诺考上“一本”给5万元。但在6月7日高考当天下午,刘某在考场被监考人员发现。当天,警方便立案调查。涉案人员相继到案。年11月2日,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组织考试作弊案进行宣判。组织者、考生家长、枪手等人均获刑。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李某帅二次组织三名考生跨省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侵犯了国家规定的正常考试制度,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予依法惩处。李某帅的员工受他人指使,积极协助实施,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学生家长让他人代替自己的子女参加考试,其行为均侵犯了国家的考试制度,已触犯刑法,构成代替考试罪,应予依法惩处。同时该考生学籍被取消。一审判决后,多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今年2月1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多人维持一审判决,分别被判处两年半、拘役等刑罚。提供接收器并发送高考答案有人被判十个月高考是学生追求人生梦想的起点,公平公正是高考的“生命线”。但高考作弊的案件并非个例。2月2日,湖北通城县人民法院也公开宣判了一起在高考中组织作弊案件。此前,被告人陈某曾为考生家长提供接收器、发送高考答案,并收取高昂高考作弊费。最终,陈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法官提醒妄图通过组织作弊获取利益的人,“伸手必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考生,与其绞尽脑汁作弊,给自己留下污点,不如认真备考,通过自身努力取得好成绩。

来源:湖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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