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忠路镇老屋基至小河的公路(以下称“老小”路)拓宽工程已于一个月前就开始了。公路由原来的4米拓宽为6米,这对于“老小”路沿线的村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村民们在支持公路建设的同时,也因为庄稼受到损失而心疼不已。
“说是要修公路,我赶紧将半人高的包谷搬家。”民主村一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说,“连泥巴一起挖起来,用背篼一下只背得起五根,移到别处去栽,栽也没栽活,可惜哒!”
对于修这条公路,90%的老百姓都是赞成的。“土地是国家的,现在国家要修公路,补不补偿我们没得意见。”但是,“如果能早点动工,我们就不栽了,如果迟点挖,我们这一季的庄稼就收了,也不至于白白浪费劳力和肥料等投入。”
村民的这一说法,得到了民主村支书刘明富的认同,“村民们对于修路,还是很拥护的。对于扩宽占用的土地和山林,基本上都没有提到补偿。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也就是两点,第一就是能不能暂缓工期,让庄稼收获。再一点就是在该砌堡坎的地方砌堡坎,不要形成滑坡,造成更多的土地受到损害。村民在前年和村委会签订了同意征用土地的承诺书。”并表示,“这些承诺书交到管理区。”
据了解,“老小”路在年就实现了硬化,应该是忠路镇率先硬化的乡村公路之一。“老小”路的起点是著名的老屋基老街,终点是小河,距利川最著名的旅游景点小河水杉林不到两公里。最重要的是,“老小”路途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利川县第一个党支部——双庙村委。
据施工方介绍,“施工过程中村民还是相当支持,并没有遇到无理的刁难和阻挠。”并表示,我们会考虑到群众的实际情况,从不损坏庄稼的地段开始,“他们辛辛苦苦中出来的庄稼,毁掉了也是可惜了。”
除了民主村一组的陶桂菊对自己的土地征用了很多感到心疼,表示“应该还是要补偿一点”之外,其他的村民都对于是否会有补偿心照不宣。
绝大数村民表示,在公路动工的时候,还是应该将每家的被征用的土地丈量出来,将面积做好台账,在以后的“万一土地变动的时候,有个依据。”也算对
边访边谈——
建设农村“四好”公路,是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一个基本要求。一个地方的交通是否发达已经成为考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交通部部长李小鹏在两会期间表示,农村公路在发展过程当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断头路、出行难,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有的地方没路少路,有的地方路的质量不高,有的地方还有危路、险路,对这些我们都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地加以解决。
“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
在今年新修订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实施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路基和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并获得报酬,让群众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群众的劳动成果得到更好的保护。
并明确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然而,在许多农村公路建设中,会遇到许多阻力和困难,综合起来就是修路的土地不好调整、修路补偿难以协调、某些村民目光短浅、村干部和群众有距离,一碗水端不平、相关部门的利益冲突、承包方降低工程质量、相关部门的监管略为失位等七个方面。
特别是于今年完成的土地确权和十九大提出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第二轮承包到期之后顺延30年。这就让农民手里的土地更加弥足珍贵,由于许多村没有机动地来进行调整,包括新秀扩建公路在内的许多基础设施建设,也会造成有的土地占了很多,有的占了很少,有的甚至于没有占的不均衡局面。
就“老小”路而言,沿线的老百姓能够无偿地拿出自己的土地用来建设公路,这一点值得肯定和赞扬。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许多公益性事业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搞基础设施建设老百姓肯定要做出一些利益牺牲,牺牲短时间的利益换来永久性的良好地发展,而且带来的好处也远远大于现在的损失,何乐而不为呢?
作为村民来说,在公益性福利事业面前,也不能斤斤计较,总是“抱着葫芦要籽籽抠”“碗米望天干”是不对的。要有服务大局团结意识和奉献牺牲精神。当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退让一点,社会就会前进一大步。毕竟,群众才是最终受益者,这一种收益是永久性的。
但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考虑,尽量减少群众的损失。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工作方式和态度问题。在涉及到群众利益的时候,事先和他们多沟通,多协调。毕竟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们都会积极地支持。这样就比先斩后奏的做法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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