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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3 1:54:00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35号)、《恩施州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办文〔〕33号)、《关于印发恩施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11号)精神,结合实际,开展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利川市都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专项公开招聘3人。详见《利川市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6.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7.在利川市所辖社区连续任职达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三、招聘程序本次专项招聘采取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一)发布公告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招聘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利川网予以发布。请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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