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线已启动
这些事情你需要了解!
关于开展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征收工作的通告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我市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线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市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元/人;精准扶贫对象元/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且符合代缴条件的优抚对象、未纳入城乡低保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认定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相关部门全额资助。
三、缴费时间
年10月10日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一)通过手机登陆湖北税务或鄂汇办APP缴费;
(二)登陆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缴费;
(三)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缴费;
(四)通过银行缴费(可到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缴费);
(五)村组社区归集缴费。
五、注意事项
凡在此期间参保并按标准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可从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参保、续保缴费的居民,将造成医保关系中断,无法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望广大居民周知并相互转告。
详情
利川市税务局-
利川市医保局-
汪营医保工作站-
柏杨医保工作站-
谋道医保工作站-
建南医保工作站-
文斗医保工作站-
忠路医保工作站-
团堡医保工作站-
毛坝医保工作站-
元堡医保工作站-
沙溪医保工作站-
凉雾医保工作站-
南坪医保工作站
利川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利川市税务局
年10月15日
利川市疫情通报
(第二百三十六号)
一、本地疫情
年10月14日0-24时,利川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病例。截至年10月14日24时,利川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58例。累计治愈出院57例,死亡1例。
二、境外输入疫情
年10月14日0-24时,利川市无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
三、无症状感染者
年10月14日0-24时,利川市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报告。
四、发热患者情况
年10月14日0-24时,利川市发热门诊共接诊50人,其中留观19人,发热门诊病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利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15日
编辑|向俊锦审核|冉春平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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