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州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教函〔〕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一)招生原则
公正透明,划片招生;随机派位,有序分流;均衡发展,保障入学。
(二)基本职责
各乡镇小学、初中按本乡镇中心学校发布的招生方案、划片区域招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工作在中心学校统筹下由各校组织实施。
城区小学、初中按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计划、划片区域招生。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下由各校组织实施。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协调所辖学校招生工作。
(三)适用范围
1.城区小学只能招收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农村小学在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经中心学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入学年龄。
2.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符合该初中保障生入学条件,且在就读学校实际就读三年并有连续三年学籍,毕业时可享受该初中优质高中分配生计划。
二、招生流程
(一)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根据州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施行。
(二)公办学校招生
首先完成保障生的招录工作。
其次根据招生计划的缺额,在符合条件的择校生中进行随机派位补充招录。
1.保障生是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保障生招录条件的适龄学生,具体类别见下表。
保障生条件
类型
具体分类
情况描述
证件、证明材料
市内
户籍
户口、房产类
学生户口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
户口簿或房产证(不动产证)
移民、拆迁安置类
因征地、移民、拆迁被相关部门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安置户子女
移民或者征地、拆迁部门的具体文件
易地扶贫搬迁类
被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扶贫部门的具体文件
优待对象类
烈属、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新冠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
烈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新冠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相关证件和文件+户籍+单位证明
市外
户籍
随迁类
学生是市外户籍,其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务工或居住
居住:户口簿+居住证;务工:用工合同+缴纳社保凭证
投资经商类
学生是市外户籍,其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投资、经商、办企业
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缴税、免税凭证
港、澳、台及外国籍类
学生是港、澳、台及外国籍
居住证
注:(1)将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军人、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纳入教育优待对象,其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硒谷英才卡”+单位证明。
年新冠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经市防控指挥部和市卫健部门认定,其子女年秋季入学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按照户籍地(户口簿)或居住地(合法房产证)或工作地(单位证明)就近的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2)户籍不在划片招生范围但在划片招生范围内购置了合法产权房,且于年5月31日前实际入住者(水、电、气发票等佐证),其子女在录取时按保障生执行。
2.择校生随机派位,有序分流。
择校生是指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不属于保障生的适龄儿童少年。择校生需持户口簿、学生学籍信息表到现居住地所在服务范围学校登记(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参加该校公开随机派位(摇号),所有参加公开随机派位(摇号)的择校生,必须服从摇号结果,否则不予安置。
严格控制择校生规模和范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城区小学原则上只接收城区幼儿园毕业的择校生,城区初中原则上只接收城区小学毕业的择校生,随机派位,有序分流。各校禁止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
思源中学年起始年级招收新生,学校只安排保障生住宿,择校生一律不安排住宿。
初中择校生不能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
3.严禁重复登记。
同一学生只能在对应服务范围学校登记。登记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登记资格。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重复登记的,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家长自行承担。
三、时间安排
1.乡镇初中、小学秋季新生招录时间安排,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统筹。
2.城区小学、初中新生招录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内容
4月-5月
完成城区新生入学摸底工作;拟定招生方案
6月
向州教育局上报《利川市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7月31日前
各幼儿园、小学再次确认本园、校《城区幼儿园(小学)年毕业生学籍信息名册》,加盖公章后上报纸质材料;召开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在中国利川网“政务”栏“五务公开”上公布《利川市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8月17—19日
完成划片区域内新生(保障生+择校生)的证件审核和报名信息登记工作(一年级和七年级同时进行)
8月20日
城区各学校将服务范围内所有新生登记名册电子版(含保障生名册与择校生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股
各小学初中公示本校保障生名单,公示时间:8月20-26日。公布参与摇号的择校生名单
8月24日
各小学初中对划片区域内择校生公开摇号,随机派位。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完成随机派位补充招录工作。公示时间:8月24-30日
9月1—3日
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完成符合保障生条件但未按时登记的保障生分流工作,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指派
9月10日前
各初中(含乡镇初中)上报“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新生名册
9月10日前
在中国利川网“政务”栏“五务公开”上公布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录取信息。
注:如因疫情影响时间安排发生变化,届时以新公布的日程为准。
3.城区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城区起始年级新生初审登记时,学校应设两类窗口:保障生初审窗口与择校生初审窗口,实行分类审核。初审登记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场所要消毒,所有进入校园人员要测体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凡不配合者,学校拒绝其进入校园并不予登记。学校要在校门前醒目处明确提示:“未测体温、未戴口罩者禁止入内”“有序进入,自觉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等。学校要安排专人维护秩序。
(2)保障生初审时,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确保复印件真实有效。学生监护人需按保障生类别要求提交相应证件和佐证材料,学校初审后将提请发证单位进行审验,审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需要家长再次提交佐证原件的,家长应积极配合,家长不配合的,学校有权撤销其登记。
(3)择校生初审时,学生监护人需按择校生要求提交学生户口簿+学籍信息表,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初审通过后才有资格参与该校的公开摇号或随机派位。
(4)已在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系统中成功注册就读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家长隐瞒真实情况,再到他校重读小学一年级变相留级的,必须退回到原学校。
(5)保障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对应划片区域学校报名登记,超过规定时间学校招录学位已满将不再予以登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合理分流,不断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只有按照划片方案到对应学校就读,且在就读学校实际就读三年并有三年连续学籍的初中保障生,才能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计划。
各初中在上报《年秋季学期××学校保障生名册》时,要严格“锁定”上报对象,不得扩大或缩小上报范围。保障生名册,除电子文档需上报市教育局外,还需提交一式三份的纸质名册,纸质名册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市教育局公章,学校存一份,州、市教育局各存一份。
2.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州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教函〔〕6号)要求,做好服务范围内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3.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初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心学校全面负责辖区招生工作,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科学制定本校招生方案,细化职责,明确要求。要将服务范围、报名流程、材料要求、审核办法、时间安排等信息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各校的原件审核员要在每一张复印件上签字,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痕迹管理,完整保存原始审核记录。
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各初中小学要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疫情防控作为重要内容要纳入其中。
4.划片招生区域、新生录取名单要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乡镇公开、公示办法由各中心学校制定并组织落实。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划片区域及新生录取信息分两级公开、公示:一是各校制作公示栏公布本校招生划片区域,公示保障生、择校生名单;二是市教育局在中国利川网“政务”栏“五务公开”上公布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划片区域,公示新生录取信息。
5.各校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营造和谐、有序、良好、安全的招生氛围。要开通招生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咨询、投诉。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落实均衡发展政策。各校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确保年底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6人及以上大班额。
7.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的规定,严禁虚假招生宣传。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其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形式或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市教育局将对学校招生行为实施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违规举报市教育局监督审计股—;
业务咨询市教育局基教股—。
此方案由市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1:利川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情况
附件2:利川市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区域划分图
附件3:利川市年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区域划分图
附件4:利川市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利川市教育局
年8月
附件1:
利川市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情况
1.第一民族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清江大道(南侧)西起西门桥、东至六合路口以南,六合路(西侧)至清源路(北侧)一线以西,六合路与清源路交汇处沿清源路向西至南门旱桥向南到南门大桥沿清江往西至西门大桥以北的区域;户籍或居住地属普庵社区2、3、4、5组的,可自愿选择到普庵小学或第一民族实验小学登记。
2.第二民族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岩洞湾山脚(岩洞湾路45号)至岩洞湾路口(恩东口腔)与胜利路交汇处以东,岩洞湾路口(恩东口腔)与胜利路交汇处沿胜利路(北侧)往东至胜利路与金龙北路交汇点,沿金龙北路(东侧)过清江大道至金龙南路(东侧)到东门凉桥,沿清江往北的城区范围。
3.都亭一小招生范围
清江大道(北侧)西起西门大桥、东至金利巷(西侧)以北,金利巷西侧至解放东路号沿解放东路(南侧)医院老大门至小东门巷(西侧)到胜利路号,沿胜利路往西至岩洞湾路口(恩东口腔)以南,沿岩洞湾路口(恩东口腔)至岩洞湾山脚(岩洞湾路45号)以西,西门大桥溯清江河上至小河沟(老龙洞公路与园艺场公路交汇处)以东的城区范围。
4.都亭二小招生范围
老检察院沿六合路(东侧)至清江大道,过清江大道向西至金利巷,沿金利巷(东侧)至解放东路号沿解放东路(北侧)医院老大门至小东门巷(东侧)到胜利路号以东,小东门巷与胜利路交汇处沿胜利路(南侧)至胜利路与金龙北路交汇处以南,胜利路与金龙北路交汇处沿金龙北路(西侧)向南过清江大道至金龙南路到东门凉桥一线以西,东门凉桥沿清源路(北侧)至老检察院以北的区域。
5.体育路小学招生范围
南门大桥往北至南门旱桥沿清源路(南侧)向东至东门凉桥以南,东门凉桥溯清江河往西到南门大桥以北的区域。
6.普庵小学招生范围
小河沟(老龙洞公路与园艺场公路交汇处)沿清江至蓝波湾医院北侧以西,医院北侧至黄家巷北侧过大塘街人和巷至周氏粮油批发沿清江往西以北的除普庵社区2、3、4、5组以外的都亭范围。户籍或居住地属羊子岭社区辖区。
户籍或居住地属普庵社区2、3、4、5组的,可自愿选择到普庵小学或第一民族实验小学登记。
7.大塘小学招生范围
新河(医院东侧)以西,黄家巷南侧过大塘街至人和巷至周氏粮油批发沿清江往西以南的都亭范围(羊子岭社区除外)。
8.榨木小学招生范围
新河与清江河交汇处溯新河向南至高速公路以东,新河与清江河交汇处沿清江河到黄石大桥以南,黄石大桥往南过南环大道至火车站以西的范围。
9.岩洞寺小学招生范围
黄石大桥沿清江河往东以南,黄石大桥往南过南环大道至火车站以东所辖范围(含岩洞寺社区、王家湾社区、城隍社区)。
10.腾龙小学招生范围
杉木社区,新桥社区,下坝社区,长堰社区1、2组。
11.东城办事处其他小学招生范围
以上划定区域以外的,在东城辖区的适龄儿童在东城其他学校就近入学,具体划分以东城中心学校招生方案为准。
12.民族实验中学招生范围
东门凉桥至灯塔园,接灯塔小区前解放路,沿解放路向西接龙船大道一线以北,龙船大道往北接利北路到铁炉寨隧道以东的都亭辖区范围。御尚国际沿清江河往下至腾龙大桥,再沿腾龙大道往北至御尚国际范围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民族中学或东城初中登记。
13.都亭初中招生范围
清江河以北除民族实验中学、思源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以外的城区范围。
14.东城初中招生范围
住址在清江河以东及在东城办事处辖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另加清江河以南非思源中学录取范围的城区学生。原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御尚国际沿清江河往下至腾龙大桥,再沿腾龙大道往北至御尚国际”的区域,可自愿选择民族中学或东城初中登记。
15.思源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都亭大塘社区、林家村社区、榨木社区、木栈社区、羊子岭社区、凉雾乡老河村、大岩村、官屋村。
思源中学新增范围:“清源路与江源街交叉处沿清源路至体育路交叉处以南,沿体育路到黄石大桥以西,黄石大桥沿清江河至幺妹公园以北”的区域。
附件2:
利川市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区域划分图
附件3:
利川市年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区域划分图
附件4:
编辑:陈稳审核:但家川审签:王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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