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利教发[]9号文件精神,各校按中心学校分配的指标认真评选后上报,经中心学校复审,拟推荐下列同志参加市教育局开展的“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现将推荐人选及表彰类别予以公示,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年1月31日前与忠路镇中心学校联系,联系-。
利川市忠路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