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恩施州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全州应急救援工作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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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纪律观念,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服从组织管理及分配;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健康体检标准;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4、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7、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以及身体、面颈部大面积的纹身。
退伍军人、退伍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1年的人员,具有汽车修理和体育特长者优先录取。
应聘人员经恩施州金缘劳务公司初审、体检后,恩施州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初审后的合格人员情况,统一组织为期2个月的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
三、工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被装等;
3.专职队员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根据执勤战备需要,每月休息8天。其它日常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恩施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标准执行。
(二)工资薪金
1.薪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高危补贴(不含消防文员)、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技术补贴和年度奖励工资等;
2.社保费:包含五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80%,正式录用后月薪元起,年薪5-8万(含全额社保);
4.年终根据工作表现、考核发放奖金,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技能等级调整等逐步递增。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年11月5日至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退伍证、学历证、驾驶证和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开具)、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2、网上报名:
(1)下载并填写《恩施州金缘劳务公司求职登记表》;
(2)扫描登记表及现场报名资料,上传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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