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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18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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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1月19日讯(通讯员段军霞)“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和职权配置,共精简内设机构个,实现了专业化基础上的扁平化管理。”

“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岗位,一线办案力量较改革前增加18%,形成了以检察业务工作为重心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

“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决定处理的案件占同期结案数的75%以上,全省检委会审议案件同比下降10.7%。”

一组组数据展示着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成效。

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一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考在全国政法系统疾步铺开。在改革浪潮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前期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实践、迎难而上,一项项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的改革举措在荆楚大地稳步推进。

回望“十三五”时期司法体制改革大刀阔斧与荡气回肠的历程,湖北省检察机关经历了怎样的变革?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探访。

科学配置,优化结构,唱好“重头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年,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铺开。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此轮司法体制改革首要之举是建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这是一出“重头戏”。而其中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又是重中之重。

因检察员额制改革是对检察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因此被视为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意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要成功,这些“硬骨头”再难啃也必须啃掉。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

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开展工作,先后50余次向省委、省委政法委汇报改革工作,60余次召开党组会、司改领导小组会、检委会传达上级改革精神、研究改革工作。

年10月,湖北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政工部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

年9月27日,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代表省检察院向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次次会议的召开,一项项任务的部署,都在努力把蓝图变成具体可行的方案、再把方案变成触手可及的现实。

自年,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该省检察机关每年定期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实现了从探索到常态化有序衔接。

据了解,为了科学配置员额,该省检察机关严控中央确定39%的员额比例,坚持“以案定额”“以职能定额”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司法办案“大数据”对全省个院员额进行测算。同时探索建立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细测算的基础上,对增补员额进行定额分配,以此来解决“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等问题。

年3月1日,湖北省检察院举行计入员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在遴选员额中,采取全员选任+综合考评+专业比选方式进行,在坚持政治标准基础上,突出专业化导向,增加遴选委员会面试环节,发挥专业审查的实质把关作用,保证入额检察官政治素质、办案能力、职业操守过硬。

何琳是襄阳市检察院的一名员额检察官,谈起入额之后的感受,就是:独立办案、终身负责。“以前办案承办人只需要提出处理意见,结果都由检察长决定。而入额后我直接就可以决定了。”何琳坦言:权力大了,担子重了。

改革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强化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减少审批环节,真正发挥员额制检察官依法定权限独立办案、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的作用。

年,该省检察机关争取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制定《湖北省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的意见》两份文件中,明确规范了检察官计入、退出、回任、日常管理等程序。

年12月26日,湖北省检察机关年度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笔试)在汉口学院开考。

一组数据显示,截止年12月,全省共核定检察官员额名。而同时,也有名员额检察官因岗位调整、不适应办案、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

这种“能者上、庸者下”入额原则,使得年轻人有了更多的上升空间。

高尚是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年大学毕业后便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历经两次入额考试后,年终成为了一名检察官。

说起身份的改变,30岁出头的他很是感慨。“以前像我这样的年轻人要成为检察官可能要‘熬资格’排队,是司法改革给我们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成为检察官的他,勤学善思、勇挑重担,在办案团队共同努力下,每年承办余件疑难复杂的大要案,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为年9月以优异竞赛成绩入选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打下了坚实基础。

规范运行,突出主责,牵住“牛鼻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既能促进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难点问题,也能引领其他改革措施形成合力。

那么,如何牵住“牛鼻子”,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这道思考题摆到了湖北省检察院党组面前。

在广泛开展调研后,该省检察机关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机构职能协同高效上花心思,细琢磨,目标只有一个:对不作为的后果加以明确,给权力套上“紧箍”,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抓手。

年4月,《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度综合配套制度》应运而生,从制度层面就案件承办确定办法、办案权限划分、规范和优化司法办案审批指挥指令等司法责任制八大类10项配套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此举有力地推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检察官权力清单按照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检察特点、符合办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明确不同层次、不同业务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的权限划分,将项权限授权给检察官行使。该省检察机关于年、年先后对权力清单进行修改完善,以更明晰责任,发挥效能。

为让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该省检察机关还探索推行独任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两种办案团队方式。

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处长蒋剑伟接受采访时说,采用这种办案团队既探索形成了以检察官主导、检察辅助人员配合的办案新模式,又赋予了检察官对辅助人员的工作分配权、绩效考核权、奖惩建议权,有效地促使了各类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董丽是湖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入额检察官,谈到办案新模式她感触颇深:现在每年办案数量是过去3倍左右,但反而轻松些了,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办案团队,检辅人员将检察官从繁杂的事务性、程序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检察官能够专注主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办案质效。

为了让更多的检察官真正回归办案本位,该省检察机关认真执行最高检《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数量、类型,建立领导办案甄别分流、上提一级考核、办案情况通报等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办案落到实处。年,制定出台《湖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能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咚!”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检察员则是湖北省检察院王晋检察长。

年7月,王晋检察长出席熊定宝故意杀人上诉案二审法庭,指控犯罪。

由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在改革前并不多见。而如今,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入额领导必办案,推进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长直接办理机制,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成为常态。

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名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作为主办或者独任检察官直接办理案件件。省检察院领导带头对中央和省委督办的41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包案指导。

权责相宜,强化监督,筑牢“防火墙”

司法责任制改革放权给检察官后,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做到既有效放权,又强化监管?该省检察机关在探索中给出了答案。

湖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世军告诉记者,放权而不放任,是湖北省检察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始终坚守的原则。

首先是注重强化领导监督管理。明确规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可以通过专项检查、案件抽查、听取履职情况报告、更换办案人等方式,加强对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的监督管理,以推动业务监督管理从个案审批向全院、全员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转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管理,检察长通过系统随时查看检察官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办案进度,纠正不当决定。而同时,为了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要求检察长对办案工作的指挥指令、审核决定一律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并归入案件卷宗,做到全程留痕。这样做,可以实现过程透明、相互制约。

记者了解到,该省还专门研究制定实施检察委员会会前审查程序规定,严格限定检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强化检委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总结司法办案经验、指导检察业务工作的职能。

介绍中,李世军说到,为加强业绩考核,让检察官真正激发办案动力,年7月及时修订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通过指标评价、量化评分,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的态度落实办案责任。研发适用全省三级院的检察官线上考评系统,实现线上、动态、实时考评。

湖北省检察院派员赴各地对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年5月5日,省检察院督导组赴利川市检察院进行督导。

不仅如此,该省检察机关按照“该放的权放到位、不该放的权不乱放”的原则,完善对检察官履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普遍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防止出现选择性办案。同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干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实行一月一通报,避免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一直被形象地比喻为“检察院办案的大管家”。在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闫利国看来,推动司法责任制精细落实,既要授权到位,又要有效监督。

如何科学控权?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围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下了一番功夫。自改革以来,针对司法办案中不规范情形,该省案管部门连续3年部署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案件10万余件,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件,召开5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对24个市县院“一把手”检察长进行了工作约谈。

年12月10日,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培训班开班,这标志着湖北省检察机关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正式启动。

年5月23日,首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在湖北省检察院举行。

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同时,该省检察机关还注重拓宽接受外部监督渠道。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改革,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各类监督活动次,实现10种接受监督方式全覆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3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件、法律文书20万余份。

年9月21日,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举办省级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全省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至此,全省共选任名人民监督员。

强基导向,配套实施,增添“新动能”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原来机构设置带来的权责不一、质效不高等问题愈加凸显,内设机构改革呼之欲出。

年3月29日,一则消息登上各大门户网站显著位置。湖北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正式确定,设立十个检察部。

年3月29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对省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

年6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改革后,湖北省检察院对应最高检组织机构,分设第一至第十检察部;市级院原则上按省检察院方案对应设置,同时根据人员规模适当精简;基层院根据政法专项编制规模,分别设置6、9、11个部门。

根据“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在刑事检察部门实行“捕诉一体”,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和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按照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适当分离的改革要求,三级院统一设置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对司法行政事务实行集中管理。

这次内设机构制定机构改革后办案部门职责归属清单、刑事检察专项业务“研究指导组”工作规则,促进“大部制”改革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改革。

据了解,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完成了三级院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精简内设机构个,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

改革之重重于千钧,落地之稳稳在一线。如果说内设机构改革是“框架”,那么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就是“地基”。

钟祥市检察院曾慧检察长说:“推进‘人财物’省以下统一管理后,我们的经费保障就比较稳定了,解除多年来经费不足的后顾之忧。改革前,我院因基建欠款负债较重,压力非常大。改革后,省院协调化解了全部债务,让我们轻松上阵,聚精会神抓办案、谋发展。”

利川市地处湖北西南边陲,经济相对落后,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检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人员省级统管改革让利川市检察院王本强检察长看到了希望:“近年来,通过建立检察人员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制度,为利川市检察院选派了不少优秀干部,补充了新鲜血液,逐步解决了我们办案力量不足、班子年龄老化等问题。”

改革如一缕春风吹进了潜江市检察院。据该市检察长周伟介绍说,司法体制改革打通了人才培养通道,让检察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该院目前已有3名年轻干部进班子,班子平均年龄不到43岁,内设机构负责人全部为80后,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活力,干部队伍建设踏上良性循环的快车道,增强了抓业务促发展的“源动力”。

年以来,为深入研究司法改革从基础性司改转入综合配套司改出现的各类问题,湖北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关于湖北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方案(—年)》和《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的分工方案》等文件,不断提升改革系统集成水平。

在一系列改革措施强有力的保障下,短短五年,该省检察机关已全面完成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首次按期晋升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择优选升高等级检察官余人次。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和双职并行改革,明确将司法行政人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同一等次职级统筹使用,打通各类人员的上升通道,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完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使用制度,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名,有效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随着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逐步推进,许多一线检察官说:“改革后,我们的职业尊荣感增强了,办案劲头也比以前更足了。”

正向发力,作用凸显,迸发“强动力”

这场贯彻司法为民精神要义的改革,最终成效是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衡量标准,而办案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息息相关。改革后,湖北省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所带来的司法效率不断提高……

一线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在此次改革中,该省检察机关抓住检察人员分类改革这一契机,通过从严把握司法行政人员比例,严格落实入额检察官必须到一线办案、未入额人员转为助理等政策要求,将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岗位,一线办案力量较改革前增加18%,形成了以检察业务工作为重心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各级院领导干部入额后,均作为承办人参与轮案,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了“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了优质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流动,带动了司法办案水平的整体提升。

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一组数据表明,改革后,检察官平均年龄下降2岁,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1.6%,5年以上业务工作经历比例提高11%,检察官队伍呈现出中青年多、办案骨干多、文化程度高的特点。理论功底更扎实、业务素质更过硬的检察人员经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过去长期存在的检察官入职门槛低,人数多而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同时,做实检察官权力、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改革导向,对入额检察官苦练内功、增强素质形成有效倒逼。

近五年来,该省检察机关拥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2名,省级检察业务专家87名,全国检察业务标兵和能手近20人。在年的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上,1名干警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2名干警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省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司法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改革后,“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权力清单、案件审核等办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极大地释放了检察“生产力”。改革以来,基层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自行决定的案件占比已达到75%,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4.15%,提出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率达93.51%,一审判决上诉率下降至3.42%,诉讼效率大大提升。年,该省检察机关有3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精品案例,实现了“四大检察”全覆盖。

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在湖北,记者欣喜地看到,司法改革促进解决了办案方式、机构设置、领导职数、职级待遇等“瓶颈”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减小了阻力,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强化了支撑。在这项改革的带动下,该省认罪认罚从宽、公益诉讼、巡回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等改革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年湖北省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现场。

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分别从明确定位职责要求、完善法律监督格局、增强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强化工作协作配合、健全履行职责保障、加强人大监督支持等七个方面对加强该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系统规定,以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化改革成果。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已将前行的灯塔点亮。“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进入新时代,湖北省检察机关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继续乘风破浪,扬帆启航,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征途中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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