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决定授予武汉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等50个单位“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丹等80名同志“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常唯一荣获“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恩施州哪些人上榜了?
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恩施市公安局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巴东县司法局信陵司法所
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恩施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常唯一
利川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副股长蒲琴
建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丛艳
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庭长徐玺
来源:恩施州妇女联合会
编辑:侯若曦
审核:冉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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