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本文转载至微博,原文标题揭开真相:湖北利川市陈爱萍遭遇解聘争议的背后)
笔者:你好,听说您有情况要反映?
陈女士:是的,我叫陈爱萍,湖北恩施州利川市人,原是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民族艺术团(现更名为利川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利川文Lv中心)的一名声乐演员,也是一位平凡的母亲。我要反映的问题是,被利川文Ti局非Fa解除聘用合同,以求公正对待。事情的起因是年8月,我突然接到通知,要求到利川市相关单位接受调查讯问,尽管当时一头雾水,但我还是积极配合调查。在我接受完讯问回家的当天晚上,利川市文Ti局却安排了10多人住进我家。他们名义上是对我进行陪护,其实就是为了监shi我。我和孩子被他们困在家中,无法离开家门一步。整整个小时之后,我才找到机会带着孩子逃出来。那段时间我与外界失联,带着孩子东躲西cang,不幸患上了癔症性精神障碍。
笔者:这个调查的最终结果是什么?
陈女士: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检cha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Fa对我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还了我清白,并获得了国家赔偿。但利川文Ti局却在调查期间,于年3月13日,非Fa解除了我与民族艺术团签订的聘用合同!
笔者:您认为利川市文Ti局对您的解聘存在哪些不合Fa的地方?
陈女士:一是利川市文Ti局并非“聘用合同”的相对方,和我签署聘用合同的是利川文Lv中心,而利川市文Ti局属于行zheng主管部门,它作出解聘决定是不合Fa的。
二是国家Fa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涉嫌违Fa违纪立an调查未果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国(境)、办理退休手续”。我年8月份接受监cha局调查,年8月调查结束;年10月8日又接受恩施州检cha院立an调查,直至年1月才调查结束。利川市文Ti局作出解聘《决定》时,我正在接受ji委和检cha机关立an调查未果的Fa定期间,具有“不得解聘”的强制性规定,一旦解聘,其行为无效。民法典规定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三是利川市文Ti局并没有将解聘我的理由事先告诉单位的工会组织,因此我是在不知情且不知道可以维quan救济的情况下被解聘的,这是严重的程序违Fa。
四是利川市文Ti局以我“旷工”为由对我进行解聘,但当时的我逃出是因为文Ti局非Fa入侵民宅,非Fa拘禁在先,我为了保全母子生命被迫出逃。客观上无法回到单位工作,这种情形根本不属于旷工。
笔者:那您在得知自己被非Fa解聘后,有采取什么措施吗?
陈女士:我几乎花光了所有的力气进行维quan,无论是打官司还是上fang,我都尝试过了,但结果却令我寒心。年5月开始,我向利川市人民Fa院提起诉讼,请求利川文Lv中心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但因原审、二审、再审Fa院无视本人受限于“xing事强制措施”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期限内”主张权利的Fa律事实;无视本人“身患疾病”而无力在规定的“仲裁期限内”主张权利的Fa律事实;无视“劳动关系客观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的Fa律事实;无视本人受制于“Fa律规定”而不宜在规定的“仲裁期限内”主张权利的Fa律事实等情形,并故意错误适用Fa律,导致三审都败诉。
笔者:那您的事件最近有什么新进展吗?
陈女士:算是有了一点希望吧,经过我坚持不懈地反映问题,人she部对我的事情很重视,专门安排了相关单位的人员打电话给我,嘱咐我一定要向人事部门索要书面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再逐级反映问题。
年6月4日,恩州市检cha院受理了我请求民事检cha监督的《申请》,并指派具体人员具体办理。
可是就在我刚等来一点光亮,却再次倒下了。年7月1日,利川文Lv中心的张某、谭某、杨某来我家中找我,他们得知我一直在向有关部门xin访,便威胁我说如果继续上fang,就要解除我公益岗位的合同,我一时急火攻心,再一次出现了“癔症性精神障碍”。
笔者:您的诉求主要是什么?
陈女士:我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介入调查,还原真相。责成利川文Lv中心继续履行聘任合同,恢复工作,补发这些年欠发的工资和保险,使我的生活回到正轨。
陈女士的遭遇令人感到同情与心疼,只希望能有更多的上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