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一拳,
价值几何?
利川一男子因房屋排水问题与堂嫂起争执,狠狠给了堂嫂一拳头,痛快之后不仅付出了九万元的经济赔偿,还受到了刑事处罚。
?
我们先来看下事情的经过
被告人姚某与被害人安某的丈夫系叔伯兄弟,年2月25日,姚某与安某因房屋排水问题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姚某一拳将安某面部打伤,致其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左侧鼻骨骨折。经鉴定,安某之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另查明,姚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安某经济损失九万元并取得谅解。
审理认为
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姚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姚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姚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温馨提醒
不要生气
不要冲动
不要打人
打人一时爽,打完悔断肠
供稿:办公室、刑庭
原标题:《法院新闻
打人一拳价值几何?利川一男子一拳值九万并获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