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来,利川市法院建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失信预警+护信缓冲+守信激励”三张为企纾困清单,帮助49家企业走出信用困境。相关做法被纳入湖北省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创建试点,入选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12月13日,湖北法院年信息专刊第11期刊载《利川市法院开出“三信”清单构建失信预警守信激励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信息。
强化一体机制建设
由法院牵头,会同司法局、发改局、人民银行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激励的实施办法》,明确信用修复的定义、情形、条件、程序,形成各方联动、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创设信用修复评分制度,量化考核,对申请企业的履行能力和配合执行的行为逐项审查评分,杜绝随意操作。
强化滚动式审查力度,在滚动审查中,发现其不能满足规定条件的,立即采取或者恢复信用惩戒,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罚。在涉企案件中随案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实现全覆盖,并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坚持分层分类推进
失信预警前置,对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在采取惩戒措施前,向其发送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限制高消费、预处罚通知书,明确告知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后果。已向16家企业发出失信预警。
护信缓冲补位,对暂时缺乏履行能力,但积极想方设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作出信用承诺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1-6个月的“信用缓冲期”,期间暂不发布其失信信息或者限制高消费。已有14家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获得“信用额度”。
守信激励断后,对被拉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满足特定条件的,采取删除失信信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等方式,帮助其缝合诚信伤口。现已对49家被执行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被修复企业累计创收余万元,带动就业余人。
做到长治长效激励
建立审判与执行联动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推行“六调”工作法(诉前、立案、送达、庭前、庭上、庭后各调一次),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案结事了;强化判后答疑,帮助败诉企业解开心结,避免因负气不履行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积极响应“百名法官进百企送千方献百计”活动,先后深入60余家企业走访调研,宣讲法律法规,发放《信用修复办法手册》《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余本。
推行信用修复“红黑榜”,前后分三批,共计发布9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效用,向全社会传达“失信受罚、守信获益”诚信理念,推出报道60余篇,多篇获信用中国、人民法院报、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高院、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推介。
供稿
滕志军
原标题:《湖北法院简报刊载我院信息——利川市法院开出“三信”清单构建失信预警守信激励机制》